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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1-06-28 09:5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气瓶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气瓶充装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约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德堡,副局长陈晓丹张良锐参加约谈会。

会议通报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三起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传达国家、省和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我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陈德堡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切实落实充装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气瓶充装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守法经营,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气瓶涂敷建档,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充装行为的监管。各充装单位要在11月底前建立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实行扫码充装。同时,要严格规范充装区域管理,不得将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放置在充装台上,否则将按规定进行查处。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按照许可规则和法规要求严格把关。

陈德堡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气瓶充装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开展常态化的突击检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到守土尽责,执法和安全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压实各基层监管所的监管责任,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对全覆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非上班时间突击检查。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裁量权标准》,对一年内三次违规充装行为被查处的,坚决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以及全市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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