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1 15:4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广东省饶平县龙过凤采石场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0768-2295768
附件:广东省饶平县龙过凤采石场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书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