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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获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发布时间:2021-07-05 16:1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伍、强业务、惠民生”工作思路,用优异的业绩诠释了新时代潮安检察人坚守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七一前夕,区人民检察院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成为潮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党组织。

2018年,一项重大涉黑案件的办理任务落在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部党员检察官陈植肩上。此案在我区较少发生,且涉及人数众多,办案难度与工作量极大。陈植和同事们迎难而上,先后提审被告人50余人次,核对证据近千份,完成500多页、30多万字的审案报告,并在庭审中从容面对被告人律师团队,依法、依理、依情把这个全省十大典型案件办成“铁案”,极大地震慑了社会风气。

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陈植: 当时这个案件有23位犯罪嫌疑人,案卷多达63卷〃办案干警长达一个多月经常加班办理,最长有一个星期都在单位食宿。 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在登塘镇破坏的矿产资源情况没有清晰直观的认识,办案人员深入登塘镇的案发现场,翻山越岭逐个核实,最终也促成这个案件顺利办理下来。

党建领航,让党徵和检徵熠熠生辉。在区检察院,像陈植这样的党员检察官还有许多,党员占比超85%的区检察院,长年来党员检察官年均办案均超过180件,办案数占全院总数九成左右。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林文安 :我院党总支通过“总支抓支部、支部抓党员”,自上而下培育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确保检察工作“为党尽责、为民司法”的正确方向,5年来,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支部运作规范,党员忠诚担当,单位屡出佳绩,受到省检察院及以上的集体表彰11次、个人表彰4次,4名党员成为全国业务能手、3名成为省级检察业务尖子。

在提升办案速度和质量的同时,区人民检察院还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彰显检察温情、司法温度。2020年,党员检察官郭佳冕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致死刑事案件时,获知该案被害人系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家庭困难、举步维艰,并没有赔偿能力,随机立即向党支部汇报,开展司法救助,为群众解燃眉之急。

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郭佳冕: 考虑到他们家庭的情况,以前补助金大约是两三万,我们按照最高的标准进行救助,达到将近10万块的家庭救助金。我们还联系了爱心协会,对他们进行社会救助,加全院干警的捐款和企业的捐款,总共差不多50000多块钱,同时还联系了两个小孩的学校,申请减免学费,并让班主任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自实行多元救助模式以来,该院党总支部以通过心理疏导、教育帮扶、社会救助、专项救助等手段,帮助11名救助对象走出困境,发放救助金30多万元,形成了良好社会效应。

优秀的业绩和贴心的服务既让区人民检察院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一致认可,在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之后,七一前夕,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成功获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书记刘福平也成为代表赴京参加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接受党中央的嘉奖。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党总支书记 刘福平:我作为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书记,赴京参加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在庄重的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聆听了习总书记的敦敦教诲,深感荣幸、倍受鼓舞。

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表示,将珍惜这份荣誉,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为潮州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党总支书记 刘福平:荣誉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责任,接下来,我要带领潮安检察院党总支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忠诚履职尽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在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为服务市委的工作大局、为潮州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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