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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7-07 10:5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前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已于今年5月27日十五届潮州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潮州市第一个关于气象灾害防御的政府规章。

据介绍,潮州市是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敏感的地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越发呈现出频率高、范围广、强度大、突发性强等特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直接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的出台,是推动新形势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具体举措,是完善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必然要求。

《规定》分为总则,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等6部分共44条内容,完善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气象灾害预防措施及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分灾种防御的联动机制,强化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

发布会上,各新闻媒体记者就《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施行的相关内容提出问题,市司法局、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逐一进行回答。

(潮州日报记者 刘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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