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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婵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09:3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郭绍鸿生前与吴春婵夫妻共有,以郭绍鸿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西新路西一横巷1号三幢501号房(原编潮州市西新路西一横巷三幢501号房),建筑面积88.18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502号房、梯间;北至空间、梯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117505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吴春婵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郭绍鸿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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