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3 09: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洪瑞群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于潮州市南兴路一号二幢603房,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95871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壹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81.7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梯间、602号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梯间、空间。现洪瑞群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