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钟齐英生前与张惠娇共有以钟齐英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岳伯亭内街司巷20号502房,建筑面积71.20平方米,四至:东至501房、南至503房、走廊、501房,西至503房、北至空间,《房屋所有权证》列粤房字第1461203号的不动产。现继承人张惠娇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钟齐英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