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2 15: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广东金潮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西侧金朝胜景轩一幢703号房等5宗不动产(地址详见附表)的《潮州市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五张。现广东金潮集团有限公司声明上述不动产的《潮州市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网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通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失权属证明书明细表
序号 | 坐落 | 购房人 |
1 | 金朝胜景轩一幢703号房 | 陈劲宇 |
2 | 金朝胜景轩一幢901号房 | 洪伟得 |
3 | 金朝胜景轩一幢1301号房 | 洪庆辉 |
4 | 金朝胜景轩一幢1401号房 | 林礼斌 |
5 | 金朝胜景轩一幢1801号房 | 许业彬、林楚文 |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