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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16:04:1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5 16:04:12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004

预算金额:1435885.89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章嘉吉

项目负责人:章嘉吉

项目概况

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004

项目编号:445122-2021-01004

项目名称: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5,885.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35,885.8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35,885.89 1,435,885.8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效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详细地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1.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 用户登陆/立即注册” 进行注册, 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烈火村

联系方式:0768-869130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饶平县钱东镇港墘村汕汾路北 2 号(力诚酒店对面)

联系方式:13076467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3076467017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樟溪碧道工程(一期)项目.pdf

樟溪碧道(一期)工程--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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