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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安局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17:04:51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公安局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2 17:04:51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0999

预算金额:1050000.0000

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妙娜

项目负责人:邱子钿

项目概况

饶平县公安局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0999

项目编号:CZZD[2021]AR011

项目名称: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0 1,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必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按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非广东省企业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6日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公安局

地  址:饶平县黄冈镇汕汾公路龙城路段15号

联系方式:0768-78031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方式:0768-230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68-2303555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CZZD[2021]AR011饶平县公安局饶平县城区设立违停抓拍和大型车辆违章禁行抓拍设备安装项目(定稿).pdf

委托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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