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7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潮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问
一、哪些学校会首先试点?
答
市教育局将选取1至2所市直学校试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鼓励各县(区)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具体开放学校数量、班数规模和布点由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问
二、托管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答
各试点学校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主要面向本校一至五年级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初中学校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问
三、什么时候开展托管服务试点?
答
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26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确定。
问
四、具体有哪些托管服务内容?
答
暑期托管服务应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美育、体育、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等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内开展集中自主阅读、暑假作业辅导、艺体活动、科普活动、兴趣拓展训练以及劳动实践教育等。严禁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问
五、校内托管服务由谁来参与管理?
答
各县(区)各试点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支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问
六、托管服务怎样收费?
答
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各试点学校可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50元/人·天(含午餐午托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其他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师生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2.各县(区)各学校要密切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利用暑期,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