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3 22:59:50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汫洲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饶平县汫洲中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140753
(三)预算金额:2,00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1月1日 | 1.对校方的章程、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健全完善事宜,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2.对校方的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认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3.参与校方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4.协助校方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为甲方的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 5.为校方在办学或治校过工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6.接受校方的委托,参与校方有关法律问题的谈判,调解涉及校方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校方参加与校方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复议等活动,维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利益。所需支付律师的律师费,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7.根据双方的约定,办理校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1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07月13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张壁夺 13531574331
采购单位:饶平县汫洲中学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