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3 11:4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叶思阳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彩虹东路和潮枫路交界红树湾花园五幢二梯2601号房,证号列:粤(2016)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227号,建筑面积:172.8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壹本,该不动产四至:东至梯间、二梯2602号房;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一梯2602;北至空间。现权利人叶思阳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资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予以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