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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母婴、月子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5:3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各母婴、月子服务机构:

近期,新冠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而母婴、月子服务机构属于特殊场所,疫情防控更需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经营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最新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勿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二、请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组织人力,严格参照《广东省月子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等有关指引要求,迅速对本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开展自查,对于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将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近期,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暗访和检查,对在督查过程发现的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及时的相关企业将进行通报。

附件:广东省月子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pdf

潮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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