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3 16:0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是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牵头办理的一项重点民生实事。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全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今年省下达我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为大型及以上隐患点避险搬迁 2 处、工程治理施工 30 处、专业监测 36 处,中小型隐患点专业监测 125 处。至7月底,我市2处避险搬迁项目正在进行新村主体工程建设,预计今年底可完成新址搬迁;省下达我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 30 处,现已完成主体工程 1 处、正在施工 1处、已完成立项财审28处;16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我市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市自然资源局今年来在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落实防灾工作责任。为切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市全面落实领导挂点责任制,并以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各县(区)发出通知,要求挂点领导及时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现场进行调研、检查,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明确防灾任务目标。为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于今年3月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潮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时限。同时,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四到一线”制度,即人到一线、指导到一线、工作落实到一线、保障到一线,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县(区)发出《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的通知》,多次组织督导组到各县(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现场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地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座谈,研究解决办法,推进项目实施。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组及时协助各县(区)解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狠抓汛期地灾防御。市自然资源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本着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措施。一是提前研判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趋势,印发实施《潮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分片负责地区方案》;二是认真开展巡排查,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三员”(监测人、管理人、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要求,对重点隐患点、矿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会同属地政府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人员;三是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的发展变化,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渠道发布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引,建立预警预报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市、县(区)、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三级领导挂点组织体系,向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防群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工具,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五是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保各级值班电话和防灾责任人手机24小时畅通,明确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内上报;六是加强对镇(街)、村(居)地灾防治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并利用专业检测系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自觉性和知识技能。在8月初我市防御台风“卢碧”及强降雨中,林文锋副市长亲自带队到县(区)开展督导检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出动地质灾害巡察1063人次,巡察地质灾害隐患点184处,组织转移人数528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