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3 14:5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精准度,推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拟组建“潮安区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管(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作为观察员。请填写推(自)荐表,于8月27日前送区发改局(综合股)。联系电话:5812561;传真:5813128;电邮:czcafgj@163.com。
一、观察员的选聘条件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职业道德;
(3)支持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关心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4)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热衷为企业服务;
(5)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二、观察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解读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收集反馈企业的困难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收集和反馈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反两方面现象;
(四)监督和反映区各单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省、市、区出台的有关营商环境重要文件、政府诚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情况;
(五)受邀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座谈、督促、评价等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潮安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表
潮州市潮安区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