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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0:36:3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23 10:36:32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309

预算金额:3381272.1200

采购品目:公路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许文妮

项目负责人:许文妮

项目概况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309

项目编号:GDHJZC20210811

项目名称: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1,272.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381,272.1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省道S232至坪溪水库路段单改双及路域整治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81,272.12 3,381,272.1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备查,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函》;

(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10)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1)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饶平县浮滨镇

联系方式:1371577505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西东泮社区东凤园2栋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0663-8282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0663-8282862

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3日

 

相关附件:

磋商文件.pdf

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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