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1 15:12:11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这六类情形将被问责 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
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
办学行为不规范。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对举报人、督学等人打击报复等五种情形
将从重处理 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
被问责后,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
一年内被教育督导问责两次及以上。
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督学14.7万名。教育部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积极履职,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