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3 18: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许,潮州市林业局领导带队,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会同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潮州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一道,乘坐支队执法船在韩江赤凤河段,放归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鼋。
(被发现并救护的鼋)
2021年8月31日上午,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接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通报:在韩江干流赤凤河段发现疑似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鼋活体一只,该区域属于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区管理所随即联系省、市专家到场鉴定,确认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并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省、市专家到现场鉴定)
经各权属管理部门充分协商,认为鼋的健康状况良好,保护区生境具备放归条件,且考虑其他处理方式可能对其造成不可预见的伤害,应将该鼋在原发现地进行放归。
(鼋放归现场)
近年来,为更好的保护鼋和花鳗鲡,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尽责履职,通过加强巡查,确保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不被人为破坏。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加强广大市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与此同时,以潮州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为管道,有针对性地加强韩江周边渔民的物种保护宣传工作,此次鼋的发现和救护,彰显了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成果。
鼋作为国家一级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要求较高,从2004年保护区建立以来,首次在保护区范围内发现并成功救护,由此可以充分看出:在韩江域内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结合河长制的贯彻实施,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韩江流域的生境得到持续的恢复,为鼋的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让这只“水中的大熊猫”得以重新出现在潮州的绿水青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