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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如意工业园北侧C3(南畔)地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10: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我局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如意工业园北侧C3(南畔)地块)》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编号:4451002021006),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土地作为城市生产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城市扩张与有限土地的矛盾日益凸显,盘活低效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再利用,有利于优化潮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的布局,推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如意工业园北侧C3(南畔)地块实地为闲置废弃厂房,经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司法拍卖并成交,且该宗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宗地范围内共有0.4729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

为保障以上合法用地的合规性,推动城市闲置存量建设用地空间资源的开发再利用,根据《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申请更正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请示的复函》(潮自然资空规〔2021〕76号),本宗地拟使用市本级预下达规模,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要求编制本方案。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潮安区枫溪区(镇)山边村,用地总面积0.4729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0.4729公顷(均为村庄用地)。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由其他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自然资源部门在日后建设过程中告知建设单位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分解到市本级的预下达规模0.4729公顷。使用后,潮安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4729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占用现状耕地,不影响潮安区规划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潮安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潮安区枫溪区(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潮安区枫溪区(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枫溪分局

2021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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