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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执行!关乎潮州人的电费

发布时间:2021-09-13 20:57:04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完善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维持不变,即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

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

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

调整为

尖峰电价实施范围

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

不包括居民用户

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

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以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

次日予以实施

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

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

峰段电价基础上

电网公司要对峰谷分时电价(含尖峰电价)政策的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公司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要采取多种方式告知相关用户并进行政策解读,做到执行政策的用户知悉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及重要作用,争取各方理解支持。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深圳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另行制定公布。

对工业企业而言,由于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高峰时段的电价有所上调,低谷时段的电价有所下调,

考虑到部分商业用户错峰用电难度大,此次暂未对商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需要指出的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可有效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输配电、发电资源投入,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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