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2 11: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去年以来,市消委会积极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至目前,全市已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15家。
自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来,市消委会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商家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逐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为助推古城旅游健康发展,市消委会及时推进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工作,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负责人 谢楚钿:以优质的菜品和服务,让市民和游客感受潮州美味。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负责人 方楚月: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与服务。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负责人 郭继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针对电信通讯服务业、新能源汽车及母婴护理服务等领域民生消费热点,市消委会引导企业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承诺活动,落实商家企业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工作人员 杨丹娜:产品都明码标价,让用户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工作人员 郑晓敏:让车主享受更加人性化的品质服务。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工作人员 黄秀珠:对客户提出的意见“有受理、有解决、有回应”。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表示,将坚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工作人员 刘林霞: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体验。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负责人 王大春:让消费者都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据了解,“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做好“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一旦在承诺期间有轻微违反承诺行为的,市、县(区)消委会将及时指导纠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销承诺,并通报行政部门、征信机构,建议列入“失信黑名单”。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 黄泽湟:市消委会将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对被认定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商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践行诚信承诺,同时,鼓励各县区将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纳入各类考核评估,并建立常态化宣传推介机制,将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纳入日常(消费)维权宣传,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