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张奕生前与配偶陈素玲共同共有,以张奕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布梳街廖厝巷4号605房, 建筑面积:122.6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2343618号,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梯间、604房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素玲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