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09 22:2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11月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书法作品展在湘桥区城西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举办,一幅幅精美的书法作品吸引了众多观众驻足观赏,现场热闹非凡。潮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普法办主任吴和群出席活动并向城西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赠书,湘桥区副区长刘可然参加活动。
踏进展馆,浓郁的书法文化气息扑面而来,翰墨飘香,文气浓郁。一幅幅书法作品或挂在墙上,或铺在展示柜里,装裱精美,布满了整个展厅。展示的书法作品包含草书、楷书、行书等多种字体,或行云流水、或笔走龙蛇、或灵动潇洒……每幅作品都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和魅力。值得一提的是,现场还可以看到,不少书法爱好者两两相约、结伴前来,细细观赏、品评作品。本次展览借助书法与民法典融合的形式,选民法典金句借书法现与纸端,让书法艺术与法律文化碰撞出“火花”,通过“古典”与“现代”相互辉映,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视觉享受和美的震撼,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城西街道司法所一级科员郭玉冰表示,民法典书法作品展是“书”和“法”的跨界“对话”,是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相互融合。本次活动将民法典的知识和书法的艺术带给观众,既是对普法的宣传,又是对文化的传承,希望通过民法典书法作品展,让广大群众在艺术的享受中,学习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铁铺镇司法所副所长林养钦说:“今天来参加民法典的书法展,感觉非常好。通过一些书法的形式把民法典表现出来,在欣赏书法的同时也学到民法典的知识,加深了大家对民法典的理解,这种宣传形式非常好,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据了解,此次民法典书法作品展活动由市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城西街道党工委联合举办,本次展出的近百幅书法作品,内容均选自民法典法条和民法典金句,将书法展览与普法宣传完美结合,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实现思想性与艺术性有机统一,具有很高的艺术鉴赏和学习价值。
(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