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22:15:23 来源:潮州信息网
2021年11月9日22时许,潮安区浮洋供销加油站一汽车加油后,启动时因故障自燃起火,经三名加油工迅速有效处置,十分钟内明火被完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加油站设备设施损坏。
事件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监管,落实隐患大排查工作。
一、迅速核实,弄清原因。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要及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并迅速核实事件原因。经潮安区应急管理局核实报告,该自燃车辆车主陆钦雄,车辆牌照(粤U7G889)等手续齐全,在有效年检期内,车主所述起火原因系车辆自身故障启动时自燃,自燃原因与加油站员工描述一致。
二、有效部署,开展排查。市安委办迅速反应,于事件发生后2个小时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潮安办〔2021〕152号),下发到各县(区)安委办,要求即日起,各县(区)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并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抓好应急处突演练的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是要全面排查加油站的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召开警示现场会,压实压紧安全责任。11月10日下午3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油BP等经营油品公司的分管领导和全市所有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在潮安区浮洋供销加油站召开安全警示现场会,现场听取潮安区浮洋供销加油站突发自燃事件处置情况汇报。余少锋副局长出席现场会并强调,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油品经营公司、各加油站负责人要深刻汲取此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二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加大应急演练的频次,特别是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要加强对加油区域的安全巡查,督促加油车辆、人员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时消除在加油区域内打电话、抽烟等不安全苗头性问题,确保有序安全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