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3 11:3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饶振强生前与配偶王敏共同共有,以饶振强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城新西路锅炉设备安装公司住宅楼首层5号门市, 建筑面积28.86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1893855号,四至:东至4号门市;南至城新路人行道;西至6号门市;北至埕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饶梦霞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饶振强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