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17:57:3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12 17:57:32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206
预算金额:3701741.9200
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代理机构: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郭馥璇
项目负责人:陈雅芳
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206
项目编号:CZZZ[2021]H003
项目名称: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1,741.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1,741.9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交通管理设备 | 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1,741.92 | 3,701,741.9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应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600元
2021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凭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以便取得相关电子文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
2.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名 称: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中段建设培训楼
联系方式: 0768-5811449
名 称: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腾瑞世纪家园21号铺
联系方式:0768-6639668
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0768-6639668
潮州市中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协议)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pdf
(公开招标文件)城区部分市政道路中央隔离及路面交通标线、标识施划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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