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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琴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0:0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苏文绪生前与配偶张英琴共同共有,以苏文绪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卫星二路佘铺内6号301房, 建筑面积69.71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1253711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302房、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张英琴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苏文绪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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