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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组织牵线搭桥作用 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市社会组织党委动员部署 “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12 10:16:57 来源:潮州信息网

12月3日,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服务活动相关工作,广泛发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志愿者,聚焦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社会治理、疫情防控、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会议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刘万鹏主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刚,市、各县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市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及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活动分统一行动时间和自行行动的时间进行。每年的6月25至30日定为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党员公益周”活动,届时市、县(区)两级联动,同向发力开展系列活动,形成规模效应。设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每月确定一天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以此为桥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助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近年来,党对社会组织的引领监督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市社会组织作为积极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潮州市发展提供多方面的资源支持、专业支持,充分展示了潮州市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社会组织以自己独有的专业性、服务性发挥作用,全市1700多家社会组织积极捐款捐物,累计接收资金、物资总计2200多万元,成为潮州市疫情防控中不可或缺的辅助和支撑力量。

黄志刚号召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坚决履行好社会责任,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的重要意义。以“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活动,充分展示潮州市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良好形象,突显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履行社会职责。二要多措并举,全面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围绕“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充分发挥潮州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聚焦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社会治理、疫情防控、民生改善等“五助力”,全面发挥社会组织助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三要广泛宣传,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舆论氛围,进一步吸引更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主动奉献,不断扩大潮州市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参会社会组织代表纷纷表示,将通过开展党员公益日活动,进一步弘扬“互助、友爱、奉献、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团队力量,助力潮州市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社会治理、疫情防控及改善民生等工作。

创文创卫

会后,市社会组织党委还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到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村开展志愿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潮州市创文创卫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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