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廖芝茂与配偶张静芳生前共同共有,以廖芝茂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中山路官诰巷18号三幢601号房, 建筑面积77.57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字第1860131号,四至:东至空间、梯间;南至空间、走廊;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廖泽坤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