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郑宇海向潮州市房地产公司购买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422号住宅楼一幢201房(建筑面积144.63平方米)及一幢1号车库(建筑面积62.05平方米)的不动产。现购房人郑宇海持上述不动产的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