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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福和陈家存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0:0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陈焕彬和朱婵英遗有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路十二横1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67921号,建筑面积107.41平方米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3)第00601258号,土地面积66.00平方米,宗地四至:东至丁宅;南至巷;西至卢宅;北至滴水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家福和陈家存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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