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5 22:41:37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年”,我局在潮州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范》的要求,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对照《潮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1工作要点》的要求,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高度重视,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教育。一是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党组会议学习和全系统干部学习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紧密结合,通过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大讲堂”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全市自然资源工作队伍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认真研讨新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专题等内容,通过专题学习、集体讨论等形式,加深了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法治理念。三是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在系统内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
2.加强学习,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我局通过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对照我市2021年全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部门任务,落实工作重点,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有序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3.强化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局党组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同时,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内容。
(二)转变职能、规范行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效能
1.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在办理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监察过程中,规范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完善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土地、矿产交易管理办法,根据《潮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我局开通了网上交易平台,不断健全土地、矿业权有形市场,努力推动矿产资源出让的公开化与规范化。二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审查各类用地出让方式、用地规模、竞买条件、开发建设周期等,确保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我市土地及矿业市场的健康运行。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事项优化工作,做好省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加强事项动态化管理。到目前为止,我局应进驻政务大厅130项政务事项(行政许可类、不含公共服务)均全部进驻实现全流程网办并为各事项设置办事指南,扫码即可了解办事全过程。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要求,我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3项。根据清理完善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程序和监督措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涉及公共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方面逐项编制事项标准,着力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三是积极推进“一门式”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证办”、审批服务改革、数字政府建设,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除不动产登记外跑动次数都为“零跑动”,申请人只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请,确保相关指标“应优尽优”,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增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系,逐步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建立及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共31项工作制度,使依法履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梳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合法性审查21宗,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积极促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决策机制。实施局党组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对编制或修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基础测绘规划;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调查、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地质勘探、矿山环境整治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效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2.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使用权转让、采矿权出让、转让和延续、不动产登记重要事项和重大变更、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信访和维稳重大案件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一是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内设置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和机关财务收支运行等情况。二是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监督途径等在一楼办事大厅显眼位置上墙公布。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将自然资源工作业务中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全面公开。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制度过程中扩大公众参与度。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依法依规、科学民主。
(五)狠抓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权威高效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抓案件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做好案卷评比各项工作。今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3宗、行政许可55宗、行政检查23宗,均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以便公众监督。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新领取执法证人员共13名。对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规范了执法主体,要求在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3.配合司法局做好推动执法中心下移工作,深化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间,我局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继续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二是我局派出执法工作业务骨干,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向基层工作人员授课,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授以往自然资源执法中的宝贵经验。三是印发《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执法学习工作资料的通知》(潮自然资通〔2021〕36号),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流程》《自然资源行政案件办理注意事项》《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文件印发给各乡镇、街道,作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的业务指南。
(六)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有序发展的自然资源大环境
1.全力做好信访接访工作。我局通过畅通、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依职权组织听证,对土地征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依申请组织听证,确保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有效减少自然资源领域矛盾产生。
3.全方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充实智囊团;在行政管理重大决策过程中,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作用,充分借力,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诉讼案件11宗。
(七)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氛围
我局立足于服务社会,渗透普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各单位各科室普法任务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灵活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普法教育方式相结合,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我局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通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派发法制宣传手册、召开普法宣传讲座等方式,使得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未能形成常态化。
(二)组织法治培训学习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学法主动性不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教育培训还需加强统筹谋划。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规范。由于未能配备执法记录仪和设置询问场所,执法全过程全过程留痕停留在采用在文字、拍照等方式记录。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使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等创新主题宣传形式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谋划,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的专项培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逐一整改和改进,确保“三项制度”的严格规范执行。加强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提升行政监督水平。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