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09:4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王昌中生前与配偶李兰芳共同共有,以王昌中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堤路8号韩景园E幢104号房, 建筑面积:89.09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C1418629号,房屋四至:东至105号房;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103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李兰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王昌中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1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