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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辉权和方少红、方少芬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09: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方茂和方佩芳生前共同共有,以方茂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城新西路前新街9号南梯602房, 建筑面积:106.2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1223861号,房屋四至:东至梯间、601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至北梯603房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方辉权和方少红、方少芬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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