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0 16:37:36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KCZ21/16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10 16:37:36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496
预算金额:3508450.5100
采购品目:业务用房施工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蔡声桂
项目负责人:蔡声桂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121-2021-02496
项目编号:445121-2021-02496
项目名称: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8,450.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8,450.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业务用房施工 | 潮州市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8,450.51 | 3,508,450.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6楼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6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名 称: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和谐街1号
联系方式:0768-5811655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68-2899998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0768-2899998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GZSKCZ21168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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