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7 16: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城西街道吉街第四卫生分站、城西社区吉街第三诊所进行注销。自2022年1月7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登记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1 | 城西街道吉街第四卫生分站 | PDY36158744510212D6001 | 城西街道后街二支渠门市10号 | 蔡俊海 |
2 | 城西社区吉街第三诊所 | PDY00193644510212D2111 | 城新西路后街路3号 | 柯森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