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7 11:3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兹有继承人陈振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文卿遗留的以陈文卿名义房改购买的位于潮州市宫后路朝阳巷5幢301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52927号,建筑面积84.49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于2000年1月被拆迁后赔偿于潮州市西园路A幢二梯502房,建筑面积103.41平方米(其中赔偿面积84.49平方米,超出部分18.92平方米由陈振喜出资购买)。
现继承人陈振喜持拆迁赔偿合同、购房合同、发票、销售证、继承公证书等不动产的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继承、购买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