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热点新闻

正式公布,本月起试行!广东官宣好消息!

发布时间:2022-01-13 09:09:1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广东街坊,好消息!

近日,

(下简称《规程》)

及政策解读

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官方网站正式公布。

《规程》从人员范围、备案管理、

就医结算等都有了

明确而具体的操作指引。

具体哪些人员可申办?

如何办理?

就医待遇与本地参保人员一样吗?

……

你关心的这里都有答案!

快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记者了解到,广东自2015年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来,共结算678.7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54.23亿元;自2021年7月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以来,共结算5.8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31.9万元。

截至2021年底,全省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95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2568家。

备案完成后其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摄

办理方式上,有效时长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后的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读取参保人员的参保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待遇额度等参保信息,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信息系统直接获取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费用明细、报销比例等信息。

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

《规程》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等服务,实时上传就诊、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信息等。

跨市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按照就医市结算办法执行,月度预结算按照就医市规定的比例预拨付给各定点医药机构。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摄

就医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清算所涉及的病种分值、分值单价、医院系数等按照就医市同一清算年度数据执行。

就医市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按照就医市的支付方式执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等其他清算规则同步按照就医市规则执行。

关于热点新闻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