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时政要闻

潮州市纪委监委创新案例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时代党建研究中心2021年党建蓝皮书收录

发布时间:2022-01-18 10:55:16 来源:潮州信息网

由市纪委监委课题组撰写的创新案例《建立健全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机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时代党建研究中心《党建蓝皮书:党的建设研究报告(2021)》收录。现予以转发,以飨读者。

广东省潮州市:建立健全镇级纪检监察

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机制

潮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

摘要: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对自身职能职责定位不准确、工作制度不健全、监督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潮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此举有效地唤醒了村务监督的主体责任意识,补齐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短板,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关键词:村务监督 沟通协作 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强调“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当前农村基层问题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以来,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119条,立案1464件,结案14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8人。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推进村务监督工作,在村干部中“防未病治初病”成为当务之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这一课题,潮州市纪委监委抓早谋划,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工作,从2020年5月开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前期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于2021年4月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并在全市全面推开执行,有效推进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上下联动,取得了初步实效。现将有关探索实践报告如下。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村务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部分,作为村务监督的具体组织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对村级具体事务进行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日常村级事务;监督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监督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拥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等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尽早发现与预防、及时指出和纠正问题、向相关部门报告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问题的处置具有一定的自主裁量权,但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严重问题,则必须交由乡镇甚至县市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置。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

(1)接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传达党的政策;

(2)接受村民(代表)大会赋予的监督权,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

(3)监督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的运行和活动,制约村委权力;

(4)沟通本村(社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扩大监督范围;

(5)接受乡镇政府和乡镇纪委的指导、监督,广泛联系基层(见图1)。

图1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以及在农村权力结构当中的地位、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三)当前潮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现状

潮州市下辖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枫溪区,共有1019个村、社区(村894个、社区125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019个,成员共3406名(村3001名、社区405名)。中共党员1941名(占57%)。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见图2。

图2 潮州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其中:潮安区有392个村和27个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419个,成员1381名。年龄61岁及以上592名,中共党员77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94名。

饶平县现有356个村和40个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396个,成员共1265名。年龄61岁及以上309名,中共党员70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72名。

湘桥区现有120个村和52个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72个,成员共629名,年龄61岁及以上314名,中共党员368名,大专及以上学历84名。

枫溪区现有32个行政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32个、成员131名。年龄61岁及以上52名,中共党员97名;大专及以上学历20名。

二、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基层监督工作,早在2020年5月20日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就要求各县区巡察机构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纳入对村巡察的重点内容,并形成专题报告。各县区巡察机构在对村巡察中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了存在以下问题。

(1)对自身职能职责定位不准确、认识不到位。潮安区巡察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自身“六大职责”和“六项权力”认识不到位;饶平县巡察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自身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普遍认为自身职责就是监督财务,对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村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未落实监督;湘桥区巡察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对村民小组财务、村大额支出事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未能有效监督。

(2)队伍结构不合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年龄偏老、学历偏低、任职人数不足、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等制约了监督质效。

(3)任职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任职条件不符合《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未经民主程序产生,由村主要领导指定。

(4)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严重缺失,存在工作时间不足、工作报告流于形式、工作台账基本空白、考核机制缺失等情况。

(5)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务监督委员会大部分履行职责停留在财务收支审核的层面,且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不规范等问题;村务监督存在形式化,将监督等同于签名盖章,对一些违规支出审核不严;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对一些存在明显问题的财务凭证仍然审核盖章。

(6)开展工作缺乏充分保障。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条件没有保障,成员补助资金未能得到足额发放;湘桥区老市区街道绝大部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存在边缘化;相关单位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保障落实不到位。

三、地方探索实践与创新做法

针对各县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巡察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村务监督上的工作责任、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探索建立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有效实践探索。

(一)改进工作思路

面对各地村务监督委员会被弱化、边缘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指导乏力,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乏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等问题,潮州市纪委监委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强化两头、打通中间”的工作思路,即进一步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村务监督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探头”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促进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沟通衔接,强化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强化队伍建设

结合2020年村级换届工作,督促各县(区)纪委监委积极同县(区)委编办沟通协调,争取增加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编制36个,大力增强基层纪检监督力量。同时,于2020年9月举办了全市镇级纪委(纪工委)书记业务培训班,全市52名镇级纪委(纪工委)书记参加了培训,通过调研摸查、领导授课以及交流研讨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养。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审核把关,着力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水平。

(三)推动试点先行

根据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从2020年10月开始,各县区纪委监委强化指导督促,精心挑选潮安区彩塘镇院前村、东寨村,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社区、柘林镇内里村,湘桥区桥东街道社光村、卧石村,枫溪区长美二村等36个村作为全市“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试点村。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强化沟通衔接和深化监督成效为目标,以提升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力、规范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试点工作,形成各具特色、务实高效的监督模式。

(四)用好监察建议书

根据《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本行政区域内村务监督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针对潮州市民政局在村务监督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2月1日,潮州市监察委员会向潮州市民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指出了巡察发现的各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市民政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依法履职。接到监察建议书后,市民政局立刻研究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书面报告关于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整改工作阶段性成果。

(五)创新工作机制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开展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4月7日,潮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民政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从机制创新的层面规范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和衔接,为推动各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履责、发挥基层民主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保障。

(六)建立督导制度

为全面推动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的落实,3月31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专题研讨会,对本市全面推开该项工作进行部署,由监督检查室牵头指导,实行一月一报告制度,认真督导联系县(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工作。

四、出台《意见》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1.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

2.强调“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建立党领导下的村民广泛参与、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二是坚持密切协作。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协作配合,疑难共商,确保村务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高效务实。三是坚持有效衔接。市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协调县区纪委监委、监督协调市民政局做好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村务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区纪委监委负责指导协调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村务监督的再监督。

3.建立联络机制

一是加强常态联络。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监督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建立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挂钩制度,由专职干部与辖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系,每季度至少1次通报村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日常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二是建立监督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推动辖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深入群众,做好意见收集、廉情摸查等工作,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条链”,织密上级、村监委、群众监督“一张网”。三是定期会议制度。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辖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听取村务监督有关情况;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指导村务监督工作科学规范开展。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至少1次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座谈,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和村务监督情况,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建议。四是定期巡回督查。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其履职履责情况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做好跟踪监督。五是建立监督台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做好监督日志记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台账。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再监督应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做到一村一档。六是问题线索移送。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受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所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告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涉嫌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后,及时向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处置情况通报村务监督委员会。七是定期汇报工作。各镇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应向县区纪委监委上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各县区纪委监委每半年应向市纪委监委各联系监督检查室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4.加强审核培训

强调各县区纪委监委要联合组织、民政等部门,指导镇级党委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资格联审,选优配强,把好入职关;县级民政部门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体系,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推动村务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5.强化监督保障

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提出各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奖惩激励和退出机制,优奖劣罚,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积极性。强调各级党组织、民政部门要统筹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办公场地、工作经费、补贴待遇等基本保障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支持和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

(二)现实意义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是潮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的一个重要实践。《意见》的出台实施,有利于加强党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村务监督的工作网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中各级民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有利于补齐村务监督体制机制短板,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引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实践,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科学规范、合理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作和管理,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依法履职。

五、工作成效

20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潮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创新”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的实践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初步工作实效。

(一)唤醒了村务监督的主体责任意识

长期以来,由于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加上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不重视,各级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不到位,造成了村务监督主体责任不落实,村务监督存在被弱化、边缘化现象。本次实践探索过程中,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了调查研究、试点工作、监察建议书、制定工作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强化督查督导等手段,重新唤醒了县区各级党委和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使其绷紧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这根弦,为推动村务监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市民政局在接到监察建议书后立即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订了精准高效的工作方案,通过换届选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各县区也迅速行动起来,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村务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补齐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短板

长期以来,由于对村务监督的职能职责认识不到位,村务监督的功能作用不凸显,甚至存在形式化现象,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被弱化、边缘化,不少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独立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和成员待遇得到不保障,成为名存实亡的一种摆设。本次实践探索活动,厘清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督促地方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有效地推进了村务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补齐了短板。如饶平县共有21个镇396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经落实整改后,目前共有346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设有独立办公场所,占比87.4%。村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如湘桥区桥东街道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收集民情民意,参与村居重大事项监督,截至目前共向桥东街道纪工委报告监督事项8件,收集意见建议10条,解决9条;枫溪区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后,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10宗,向区纪委移送有效线索2条。

(三)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是推进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工作的基础。在实践探索活动中,潮州市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对超龄、超额和身份不符的予以劝退,依法依规纠正问题,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结构合法合理。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学习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村务监督政策和有关知识,让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知晓村务监督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村务监督工作。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建设高素质的镇级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2021年4月底前实现了镇级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极大地激发了成员的监督热情。

(四)催生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自2020年10月以来,潮州市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市各地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形成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潮安区纪委监委在试点过程中,推动区民政、财政及各试点乡镇强化责任落实,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核、办公条件、业务培训等方面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开展村建工程、环境卫生、集体“三资”清理、村组财务等村务监督,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村务再监督,在2020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莅临潮安区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情况评估过程中,有关工作得到调研组的肯定。饶平县积极推广柘林镇纪委“六个一”工作模式,通过一场座谈、一张监督清单、一张反馈表、一本监督日记、一套监督台账、一次走访,既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和程序,又强化了镇纪委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跟踪、监督。湘桥区纪委监委梳理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和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有效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枫溪区纪委监办建立巡回督查、线索排查、指导培训等工作制度,并聚焦以案促改,开展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压缩农村基层小微权力“寻租”空间。

(五)做出了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

村务监督委员会源于群众,代表的是群众,最能知晓群众的所思所盼。在探索实践中,我们注重把村务监督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哨”作用和镇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村各有关力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关心关注的一些闹心事烦心事。如潮安区沙溪镇前二村村民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一个正在开展的工程项目没有在“三资交易平台”公示,部分村民存在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遂对该工程履行全程监督职责,及时向村民反馈意见,得到村民的肯定;饶平县黄冈镇山美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群众,注重收集民情民意,在2021年学校开学前夕,向村“两委”建议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督促清理淤塞的排污沟等,得到群众的欢迎。

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尚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成效尚未充分显现。接下来,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将保持政治定力,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抓监督,突出日常抓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机制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确保机制落地见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于时政要闻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