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6 16: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作用,确保市文明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潮州好人”、“感动潮州人物”和“最美人物系列”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群众要求及时答复,切实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落实主流媒体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为精神文明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工作要求,做好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强化数据、服务、应用融通,推进“中国文明网·潮州文明网”、“文明潮州”微信公众号建设,突出权威发布,把“文明潮州”微信公众号打造成精神文明信息资源重要平台。加强网站监管,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错误、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
健全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2021年“潮州文明网”设置了18个版块、39个栏目,发布信息2080条。“文明潮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800条,关注量5531人。2021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 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就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内容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着力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政治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办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增强公开实效。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