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11:2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肖楚强、陈梨花夫妻遗有,以肖楚强名义登记下列二处不动产:1、潮州市城新路25号一幢902房(第九层),建筑面积47.75平方米,四至:东至901房,南至通道、梯间,西至梯间、903房,北至空间,《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83825号;2、潮州市城新路25号二幢301房,建筑面积82.6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302房、梯间,北至梯间、空间,《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944991号。
现继承人肖志坚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两处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