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11:0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汪纬、林仪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凤新西路与长徳路交界处西北侧崇德居一幢三梯1605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码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273号,建筑面积170.0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梯间、1606号房;南至空间;西至1604号房、空间;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原为汪纬、林仪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林子川、林川子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母亲汪纬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