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3 10:35:14 来源:潮州信息网
“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我非常激动,话都说不出来,多亏了法援处和律师你们尽心尽力地辩护,挽救了我们孩子的名声和前程,真的很感谢!”近日,当事人陈某的父母亲来到潮州市法律援助处,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洪淡璇、陈晓康(实习)公职律师的手中,表达自己由衷的谢意。
2019年5月,当事人陈某卷入一起寻衅滋事事件,事发过程中参与砸打被害人摩托车致摩托车破损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案发时陈某为未成年人。后陈某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主动投案,经过侦查及审查起诉,陈某及同案人员被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原审经过二审发回重审后,陈某及同案人员仍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审二审由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因陈某家庭贫困没有聘请律师,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为其指派了潮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洪淡璇、陈晓康(实习)律师承办此案。该案涉及程序较多、积累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工作量大,指定辩护人在收到指派通知后迅速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认真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通过法院,辩护人与陈某及其父母亲取得联系并多次通话及见面了解具体案情,寻找到案发时在现场的证人了解了案发的过程,全方位了解和分析案件情况。在对案件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的前提下,辩护人内部讨论一致认为上诉人陈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同时保留两段式辩护作罪轻辩护。
2021年11月9日,辩护人参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就证据等情况与基础法律问题与公诉人、法官和同案人员辩护人交换了意见。
为进一步全面了解案件细节情况,让辩护取得好的结果,辩护人多次与审判人员联系,仔细查阅案卷和观看在案视听证据,多次与受援人及其家属联系确认案件细节情况。在辩护人的不懈努力下,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改判陈某无罪,和原审一审的实刑判决相比差别巨大,辩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法院判决作出后,陈某家属多次联系辩护人想表达谢意,均被委婉谢绝,后陈某家属采用赠送锦旗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谢意。辩护人告诉陈某家属:“践行初心使命,维护公平正义,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不懈的追求。”
经过这个案件,陈某的家长表示会加强家庭教育,防止孩子误入歧途,陈某也表示应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益的人。
随着《法律援助法》的施行,法律援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渠道的不断拓宽,使更多有需要的人能享受到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