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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宁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09:3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吴俊森名义登记的,座落于潮州市枫春路中段柏嘉名庭八幢502号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6284号,建筑面积189.22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空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空间、九幢501号房;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原为吴俊森、卢春兰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

现继承人康健宁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吴俊森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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