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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惠君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7: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郑国潜生前与林惠君共同共有,以郑国潜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环城北路8号一幢405号,建筑面积65.94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黄宅,南至黄宅、空间,西至吴宅、梯间,北至梯间、空间,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1857319号的不动产。上述不动产为郑国潜、林惠君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份额,一半份额为林惠君所有,一半份额为郑国潜遗产。

现继承人林惠君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郑国潜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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