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5 15:4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加强河道管理,有效夯实河湖管理的工作基础,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62号)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饶平县2021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南面溪、黄田港溪、南溪、荣西溪、三红坑、坪洋溪、东明溪、高堂引水干渠、东阳溪、草塘柳、后溪支流、葛口大排沟、五祉南溪、竹林溪、石坛溪等1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68-7503521
电子邮箱:rphb35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