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新闻 > 文件公告

杜楚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1: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姚大松生前与杜楚梅共同共有,位于潮州市西马路40号,建筑面积136.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3.83平方米,四至:东至通巷、公产,南至刘宅、西马路,西至公产、洪宅,北至洪宅,《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39622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州府国用(1990)字第900100100153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中50%份额为杜楚梅个人所有,50%份额为姚大松遗产。

现继承人杜楚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姚大松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4日

关于文件公告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