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2 09:52:14 来源:潮州信息网
绺liǔ(潮音<柳>),原指丝缕合成的线。唐·沈佺期《七夕曝衣篇》谓:“上有仙人长命绺,中看玉女迎欢绣。”亦作量词用,指用丝麻、须发(鬚、髪)等成束状的物体。唐·王涣《惆怅》诗之八:“青丝一绺堕云鬟,金剪刀鸣不忍看。”其中的“一绺”即“一束”之意。中国成年男子受遗传基因的影响,胡须多集中长在上唇两旁、颏下、左右腮下五个部位(络腮胡子者即潮人称为“老胡<潮语读[侯]>”除外)。古人多蓄须,时间一久,长须成束状飘忽,誉称为“五绺长须”。
古代的服装,外面一般不加口袋,但于袖中暗缀口袋状之夹层,以便藏细小珍贵之物(如藏类似今称为名片的“名刺”;便于携带的小巧玲珑的书本,特称为“袖刺”、“袖珍本”,等等)。但暗藏于袖子里的夹层,终究不方便,比如要掏出掏入的零碎钱币时,更加麻烦。所以后来有人把钱币藏在小袋子里,袋沿穿上一根可供伸缩的丝绳,再系在腰带上,称之为“腰包”、“腰橐”,不料这种较为方便的钱袋竟招来扒手的注意,他们专门剪断人家系钱包的带子,以偷窃钱财。因系腰包的带子亦称“绺”,故称“绺窃”为“剪绺”。元·岳伯川《铁拐李》第一折:“这老子倒乖,哄的我低头自取,你却叫有剪绺的。”《醒世姻缘传》九三回描述得更细致:“原来这人是剃头的待诏(对手艺人的尊称),又兼剪绺为生,专在渡船上,乘着人众拥挤之间,在人那腰间袖内遍行摸索。”但不管戏曲家、小说家言之虚实如何,作为“剪绺”之“绺”,其指“丝缕合成的线”、“成束状的物体”之本义却始终不变。
柳liǔ,原指枝条柔韧、叶子狭长、种子外有絮状白色绒毛之落叶乔木。“柳”字有多个义项,其中之一项即作量词用,意同“绺、束”,多用于须、发、线等。如《水浒传》第二八回:“只见管营相公身边立着一个人,六尺以上身材,二十四五年纪,白净面皮,三栁髭须。”《金瓶梅词话》三十三回中亦有“剪一栁青丝儿(头发)来呵”之句,可证。(上二例均引自《汉语大词典》。按,《水浒》出自元末明初,《金瓶梅》写于明代后期,故“柳”字有兼“绺、束”之义,不可能在元代之前出现,说见后)
垂柳枝条细长,故历来称为“柳条”、“柳丝”。南朝·梁简文帝《春日想上林》诗谓:“柳条恒着地,杨花好上衣。”唐·刘禹锡《送春词》曰:“兰蕊残妆含露泣,柳条长袖向风挥。”宋·秦观《如梦令》曰:“楼外残阳红满,春入柳条将半。”唐·白居易《杨柳枝词》之八亦曰:“人言柳叶似愁眉,更有愁肠似柳丝。”宋·杨万里《过临平莲荡》诗之四:“想得薰风端午后,荷花世界柳丝乡。”……以上皆“柳条”、“柳丝”入诗词之实例,此外还有称“柳线”、“柳带”的(例从略)。正因为柳枝细长,具有“绺”的成束、成线状、条状的特点,且二字的读音都是liǔ,故民间多就易避难地以“柳”代“绺”字,这也是“约定俗成”的结果。而直至清代官修的《康熙字典》,“绺”字的释文引《说文》、《类篇》的注语:“纬十缕为绺。”“一曰:丝十为纶,纶倍为绺。”而“柳”字的释文列多个义项,唯独不言“柳通绺”。可见,到康熙年间,以“柳”代“绺”的做法,依然得不到官修字典的承认。但民间社会却大行其是,于是,当代的大型字典、辞书如《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等,在“柳”字的释义中相应地收入“量词、用同‘绺’”的义项。而1979年版《辞源》、1999年版《辞海》、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等辞书却不录入。这种依违两可的现象。正说明了:“柳,用同‘绺’”是否“规范”,尚处于商榷阶段,仍未达成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共识。
然而,民间人士从元代后期开始,却奉行以“柳”代“绺”的从简作法。且几乎成为社会“通用语”。难怪以带有市井文艺“说话”特质的《水浒传》、《金瓶梅词话》,会采用“以‘柳’代‘绺’”的写法,留下“三柳髭须”、“剪一柳青丝儿”的时代印记。到清代中后期,除了“剪绺”以外,凡成条束状的物事,“柳、绺不分”的写法在民间、特别是在食品、烹饪界几成“规范”字,在食品品牌、菜式名称中,类似猪柳、牛柳、五柳……等等,堂而皇之充斥于广告、菜名中。像粤菜中有一种叫做“五柳酱炸蛋”的,是把木瓜丝、胡萝卜丝、青瓜丝、荞头丝、生姜丝称为“五柳酱”(五种菜蔬切成丝状,故称“五柳”。此“五柳”与晋·陶渊明之别号“五柳先生”<简称“五柳”>毫无关涉)。因其味带酸甜,与油煎蛋之香味结合,成为一道可口的菜式。
因为称“柳”的食品,只重外形成条、束状而与“柳条”相似,故在高科技进入食品加工领域的当代,就不能排除人工仿造的可能。近读《秋光·长寿生活》总701期所载杨显珺《味、脆、酥、柳别多吃》一文,特转录关于“柳”的部分:
蟹柳、鸡柳、猪柳、牛柳……这些食品听起来高大上,然而可能并非真材实料。
例如蟹柳、蟹肉棒,一般不是蟹肉做的,而是用鱼肉糜加工调味做成的。有媒体曝光过不良商家用鸭肉冒充牛柳。如果发现价格非常便宜、口感特别嫩的牛柳,就要提高警惕了。常用来做汉堡肉的猪柳肉饼,为了达到比较好的口感,一般会额外添加比较多的肥肉和适量淀粉。鸡肉本身是健康的食物,但如果做成了街头巷尾常见的油炸鸡柳,性质就变了。一方面是裹了厚厚的淀粉,热量太高;另一方面,油炸可是会吸进很多油脂的。这一口下去,除了美味外,还有“不健康”。
撇开“某柳”、“某柳”是否属真材实料、对人的健康是否有利等事儿不说,仅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而言,“绺”是“柳”的本字、正字,“以‘柳’代‘绺’”是重音不重形、义的“以别字代正字”的结果。难怪《辞海》、《辞源》、《现代汉语词典》等辞书都不赞成把“柳”字有“量词(用同‘绺’)”的义项收入书中,因为这种“约定俗成”的作法会加重语言文字领域的混乱。即以前面已经提及的“五柳酱”为例,按照菜名命名的规矩,如涉及到该道菜式的创制者,一般都会以创制者的名号放在前面。比如“东坡(猪)肉”,就是指“苏轼(号东坡)创制之烹调猪肉的菜式”。依理类推,所谓“五柳酱”,亦必定是“陶渊明(号五柳先生,亦简称”五柳“)创制的酱料”,而“五柳”实际上却是指五种不同的菜丝,岂不成为极大的误会?如果写成“五绺酱”,那就名实相副,毫无歧义。倘套用一句熟语来点明原因的话,那就是:
全是“以柳代绺”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