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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宇建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0: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陈菲生前与叶宇建共同共有,以陈菲名义登记的下列两处不动产:1、位于潮州市卧石路东丽学村B区教师公寓一幢一梯402号,建筑面积129.3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401号房,南至空间,西至403号房、空间,北至空间、梯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6371号;2、潮州市卧石路东丽学村B区教师公寓七幢二梯104号房,建筑面积114.56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103号房,南至空间,西至空间,北间空间,梯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5033246号。上述两处不动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叶宇建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陈菲遗产。

现继承人叶宇建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陈菲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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